文/小強 圖/春鳴
  前幾天,杭州市的陳媽媽找到記者,表明真誠實在,說自己“真的豁出去了”,想通過報社,以重酬媒人10萬元的條件,替女兒找個男朋友。現場她出示了十二本房產證。(昨日《都市快報》)
  有人說,房價漲到現在這麼高,丈母娘是有功的。小伙沒房,丈母娘就不答應把女兒嫁給你,無數好小伙為了娶媳婦這個“剛需”因而早早成了“房奴”。這一類丈母娘是普通丈母娘,本則新聞中這個“丈母娘”,無需未來女婿做牛做馬,自己先儲備了十幾套房!以前有“房姐”、“房叔”,這回“房丈母娘”橫空出世。
  為了招婿,排出十幾本房產證,這是在設定未來女婿的門檻呢,還是對其進行誘惑?若是設門檻,目標人群大幅縮小,女兒就更難嫁了,若是誘惑,萬一有人單純衝著這些房產而來,愛財不愛人,這夫妻日後的日子怎麼過?
  小強  (原標題:“房丈母娘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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