央廣網廣州7月30日消息(記者鄭澍 通訊員何卉)近日,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黃埔海關偵辦的“5.30”特大毒品走私案作出終審裁定,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:以走私、運輸毒品罪分別判處勞某傑等5名被告人死刑、無期徒刑、有期徒刑不等,並處相應罰金。案中繳獲的氯胺酮等毒品均予以沒收,銷毀;扣押的作案工具包裝箱、包裝袋、真空包裝機等SD記憶卡物品均予以沒收,並由黃埔海關執行。
  2012年5月,在中國海關倡議發起的打擊毒品走私全球聯合行動——“天網行動”中,黃埔海關接獲有關情報線索,稱有團夥涉嫌毒品走私活動。該關迅速成立了專案指揮部並部署開展了代號為“漁夫”的緝毒專項行動。經深入摸查,一個神秘的“中間人”浮出水面。偵查人員獲知,一操南方口音的貨主曾與其有業務往來。偵查人員當即循線查找貨主和倉庫,位於深圳市龍崗區的存貨倉庫則被迅速鎖定。在對倉庫進行檢查時,偵查人員發現了大量的紙箱、塑膠粒、塑料玩具、食品罐頭以及封包機、塑膠桶、電子磅秤等物品。偵查人員在其中一紙箱內則發現了數十個白色塑料隨身碟膠袋,其中殘留有少量白色細微晶體。經檢驗,竟然是毒品氯胺酮。
  2012年8月,該關立案偵查此案。決定以該倉庫為中心,按照從倉庫到貨、從貨到人、從人到案的原則,迅速組織開展偵查工作。在廣東省公安廳有關部門和東莞市、深圳市公安機關的協助配合下,海關辦案人員輾轉廣州、東莞、深圳、惠州等地,經調查,排查出以勞某為主的7名走私販抗癌食物毒團夥成員,該團夥的人員架構、活動規律、居住地點等重要信息已全部在偵查人員的掌握之中。
  9月中下旬,通過監控發化療副作用現,犯罪嫌疑人薑某等連續三天進出倉庫活動。偵查人員判斷,走私分子很可能正準備裝貨、出貨。該關立即部署開展抓捕行動。9月21日中午,薑某來到倉庫準備搬運貨物。指揮部一聲令下,在廣州、東莞、深圳等地的辦案人員同時展開收網行動,7名犯罪嫌疑人相繼落網,在該倉庫共查獲藏在罐頭中的氯胺酮約60千克,在有關嫌疑人住所內搜獲冰毒1.6千克、散包氯胺酮約30克、紅五2.7克。
  在成功將主犯勞某抓捕後,辦抗癌食物案人員細心排查,順藤摸瓜,於10月17日準確掌握該團夥位於深圳龍崗一棟居民房內的藏毒窩點,並再次成功查獲氯胺酮180千克。
  2013年12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,但該案5名被告對判決結果均不服並提出上訴。隨後,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了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。  (原標題:廣東5.30特大毒品案終審判決 5名被告上訴均被駁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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